哲學
阿开 2023-09-15 650 46 0 0 0
伦理学,功利主义,电车难题,电车难题大讨论,各种扩展各种想,很多人的现实问题是,常常以俯视视角思考问题,而实际上你才是那个被牺牲的。

假如杀一个人可以挽救一万个人的生命,那么他应该被杀嘛?

补充说明具体条件:杀的这个人只是安分守己的普通人,另外一万个亦如是。是一种超自然力量,你只需点头或者摇头。 更深一层,如果杀人的方式是剥削呢?剥削一个…显示全部 ?

--疯死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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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的现实问题是,常常以俯视视角思考问题,而实际上你才是那个被牺牲的。

更多人则容易被既有提问限制在那个点上,进入提问者的陷阱不能自拔,哪怕这问题粗糙得不像话。

电车难题是个试金石。我不是说它可以试出价值观什么的,我是说,可以试出一个人的思维是精细还是粗糙。

电车为什么失控?我的身份?对方的身份?我身处现实世界受现实道德与法律约束吗?对方为什么会被绑在铁轨上?谁绑的?等等等等。把这些条件分开来一条条分析的人,是一类。

啥,扳一下就能少死四个人?那扳!这是另一类。

以前就有个问题,问卢浮宫要被战火毁了,你是救市民还是抢救艺术品?

然后一堆人给一堆回答。

而我的回答是:如果你是警察,你接到的任务是疏散市民,那么保护市民。如果你是卢浮宫的负责人,那么抢救艺术品无疑是高尚的举动。有人问,如果你是普通人呢?兄弟,战火都烧过来了,你一个普通人不赶紧避难,你考虑如何拯救艺术品?你咋不顺便把世界都救了令世界和平呢?

有人评论表达不满了,这就是个思想实验BLABLA

恰好我们有大学教授讨论电车难题的精彩视频,我想很多人都看过。正因为是思想实验,它才更需要严谨。在那场精彩的视频讨论里,教授一开始抛出电车难题本身,而答案是无解,因为缺乏条件。随着教授一次次的添加条件进去,令这个难题本身不断的充实,其细节也一步步丰满起来,而答案也就自然变得清晰。

这才是这类难题真正的意义,在不同的条件下,反映出不同的结果,照见不同的价值观。电车难题本身只是个很好的话题开端,然而它也只是个开端,需要添加枝叶才能继续下去。

而不是就着没有枝叶的光秃秃的粗糙问题无休无止,那样毫无意义。

我再举个例子,可能很多人都看过那个用金钱来考验爱情的SB故事。钱到底能不能买来爱情呢?这个故事说,有位土豪在如斯节目里,宣称要拿出五万令面前的众多夫妻观众分手,女的跟他。当然没人愿意。于是土豪说,十万。五十万。五百万。五千万。随着一次次加码,有的夫妻经不住考验了。

这种节目如果存在的话,假如我在台下,我会抢过话筒,问土豪是现金还是房产,即刻转账吗?

听懂了吗?这个故事SB的关键点,在于它缺乏前提,一个可以落到现实中的前提。土豪喊五千万怎么了,我敢喊五千亿,又能怎样呢?真的成交了,即刻付款吗?这是故事中土豪方的可笑之处:这叫空中楼阁,妄图画饼。本故事更可笑的,是有夫妻居然对画饼动摇了。一个原本想要讨论面包与爱情的故事,就此变成了笑话。

不落到现实中来的问题,却要求放到现实中来给出回答,是这类问题真正的陷阱所在。

其它的比如说思想实验啦,什么爱情要不要被金钱考验啦,这类问题当然可以讨论,但也请提问的人用点心,起码提一个能落到实处的,条件清晰可见的问题。这样我才能给你一个同样落到实处的回答。

所以说,首先,谨慎使用俯视视角来讨论别人的生死,因为我们自己才是更有可能被牺牲的那个。

其次,就算要讨论,也请把意义和条件弄清晰一点。

一群普通人围着个条件不明的粗糙问题以俯视视角来大谈人类大义。。。

真的有点尴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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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再编辑一下,补充点内容。

部分评论说这个答案“没有思考”,这就有意思了,面对如此粗糙的一个题目,你又想要怎样精细的思考呢?

想要我说,“人的生命是平等的,一个人的生命也是生命,一万个人的也是生命”这种话吗?

又或者,要我说“因为一万个人的生命而杀一个无辜的人,由此将引发人人自危的不安定危机,法律将如一纸空文,将会造成更严重的后果”之类的话?

这些话就算“思考”了吗?

不如我来提一个问题:

假如你回到过去,见到了还没有成为国家元首,正在一心一意学画画的好青年希特勒,此刻他还什么坏事都没干呢。又或者,咱们再极端一点,你再往回倒,见到了刚刚出生,跟白纸一样的婴儿希特勒。又或者,咱们刻薄一点,你穿越成功后,刚好遇见正要当上国家元首,却又没有发动战争(还未犯罪却正要犯罪)的希特勒。

不管怎样,不管是哪个时间点,你在那个时间点上只有十秒钟的停留机会,马上就要被送回来。你手中握着一只手枪,离他仅有半米之遥,你一定可以杀死他只要你想,而且也一定可以全身而退回到现在。问题来了:

你会杀死他吗?

他可是在欧洲发动战争,导致7000万人死亡的元凶呢。怎么样,比原题那个一万人的数字是不是刺激了很多?

怎样,这个题目是不是能引发你去“思考”了?

你以为我会怎样思考?希特勒还没有发动战争,他还只是个好青年/婴儿/普通的元首,他的罪还没有犯下,而我也不是法官——哪怕我是,也不能以未犯的罪恶,来定他现在该受的刑罚?

又或者,哪怕我不是法官,哪怕要背负杀人罪,我也要杀死希特勒,因为能救下的人太多了,这笔帐太划算,所以应该杀?

怎样,是不是有了点《少数派报告》的感觉?

事实上少数派报告所引发的思考,本身也是站不住脚的,正如我前面所说的,是很粗糙的东西。原因后面再讲。


应该怎样思考呢?

应该这样想:

二战的本质是什么?

二战的本质,是一战的延续。而一战的本质,是帝国主义国家争夺殖民地的战争。

简单的来说,是几位大佬已经把世界瓜分得差不多了,但还是贪心不足,怎么办呢?后来的大佬试图去抢先来的,而先来的大佬之间呢,也有互相抢的。大家抢来抢去,在世界范围内打成一锅粥,这就是一战。

后来一战德国等国打输了,英法等国是胜利国,对德国进行了惨无人道的“肢解”。将原有的德国土地分开来,使其首尾不能相顾,同时又对德国设置了诸多苛刻的限制。

德国人民当然不爽了,过得非常不好,生活一天不如一天。更不爽的还有德国内部的容克地主与资本家们。德国当时人民的困苦,与资本扩张的受限,历史课本里已经讲得很清楚了。

然后希特勒出现了。优等民族,统治世界,一系列的口号喊得震天响。德国开始积极备战,而法英等国却只想着祸水东移,让德国去与苏联火拼,这就是所谓的绥靖政策。内因加外因,一切都在为德国的战争之路作铺垫,欧洲的战火就这样再度燃烧起来了。

希特勒虽然是二战恶魔,但没有他,二战就打不起来吗?法英对德国的肢解与压迫仍然存在,德国内部的人民仍然生活困苦,容克与资本家们仍然想要找到出口,德国上下仍然对国土被肢解一事充满怨气,而英法仍然想着要祸水东移——没有希特勒,剧本可能会有点不太一样,但大的方向,仍然不会有任何改变。

哪怕是屠杀犹太人事件,你要知道德国很多人早就对犹太人心生不满,哪怕没有希特勒,换任何一位有野心的政治家,也不会放过这样的机会去“赢得民心”。所以同样的,犹太人在德国乃至欧洲的命运,或许会在剧本上有点小小的不同,但大的方向,仍然不会改变。

所以问题已经非常清楚,不管是引发战争,还是屠杀犹太人,都是希特勒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顺势而为的结果。关键问题在于“世界背景”这个“势”本身,而不在顺势而为的“某个人”。

所以回到问题:

你还会为要不要杀死希特勒而纠结吗?

这正是我所说的,之所以会存在所谓的困境,多半是问题本身出了问题。假如把问题说清楚了,你理解了欧洲这场战争爆发的不可避免性,你当然不会纠结。

你以为这就是全部的思考了吗?

我已经想到可能有人在看完这段,会再来提出问题:

假如不存在这个“势”呢?比如说,有个人,比如某位军官,他在和平时期,无意中传达了错误的命令,导致一线部队误以为要发射核弹——结果触发了核战。那么你穿越过去,会不会提前杀掉这个人呢?

那么在这个问题中,“势”仍然存在。一条错误的命令就能触发核弹发射,该国军队内部的安全条例真是粗糙得可以——甚至比原问题本身还要粗糙。就算杀掉了这名粗心的军官又能怎样?军队内部一天会有多少军官发令,又会诞生多少条命令?只要这样粗糙的安全条例仍然存在,那么核战必然爆发,或早,或晚。

事实上在现实中,这样的乌龙真的差点出现过。而军方后来也补上了这样的漏洞——看,解决之关键仍然是“势”本身。

或许又有人想问:

假如也不存在这样容易失误的环境。那么就极端一点,假设有这么个人,他自己就是枚核弹,他有特异功能,他是异能者。他可以呼风唤雨,也可以在世界的任何一个角落凭空降下核弹——当这个人还什么坏事都没做的时候,可以杀死他吗?

看,这就是很多现代电影与小说的常用困境了。还需要我举例吗?比如X战警,很多XMAN根本没有干坏事,却要被人类世界视为异端,认为是潜在的罪犯,需要管束起来。如此引发的观众思考,有没有?

再比如,《少数派报告》,假如诞生了“可以在人犯罪之前就预知其会犯罪”的技术,从而可以在其犯罪之前就惩罚他,是否有必要执行呢?如果不执行,等他犯了罪再判罚他,受害者的损失已经造成,这原本不是可以避免的吗?如果执行,对方在犯罪之前,严格来说,仍然只是个无辜的普通人,这样去判罚他真的适当吗?

这样的思考,在现如今的影视、动画、小说等作品中比比皆是,前两年日本也诞生过类似的作品,题材不同,但引发的思考是同样的:

可以因为“他是容易犯罪的种族”或者“他极有可能会犯罪”之类的问题,而“提前”惩罚他吗?

这就是现在很多超现实作品所营造的“道德困境”。

我不否认这些作品很精彩,也不否认它们可以引发很多思考。但我仍然要说,这些思考,并没有实际的意义。

原因不是很简单吗,早就说过的:你给出一个非现实(或者现实条件不全)的问题,就不要指望我们从现实角度来回答。

不管是超能力世界,还是超科技世界,又或者充满了非人类智慧种族的世界——这些世界,都不是现实世界。既然世界不同,那么人类的世界观必然不同。与世界观相关联的价值观和人生观,必然也与我们熟知的,有着很大的不同。

既然世界观与价值观都不同,你又如何以一个现实中的完全不同的价值观,来思考他呢?

举个简单的例子:比如在封建社会,子见到父要下跪请安,父见到上级长官要下跪请安,官见到皇帝要下跪请安。这就是中国封建所谓的君臣父子之纲,而这一切是由土地所有权决定的当然在这里不用展开来说。

只说“下跪”这一现象——

现在你想要讨论,官员见到皇帝要下跪,是否违反基本的人格平等之原则——好笑吗?价值观都不同,完全不在一个体系之内,如何讨论?当年君与父掌握着土地,而土地是所有人的生活之根本,现在完全不同了,世界体系都不一样了,价值体系当然也不一样,自然不能拿现在的,来评价当时。

那么同样的,现在连世界都不是同一个世界了,在超能力世界或者架空世界里,你用我们现有世界的价值观去讨论它,如何讨论?超现实系作品的悖论,归根结底,不就是“超现实与现实”之悖论吗?该悖论自然而然的天然存在——有什么稀奇的呢?在那样的世界里,自然有一套完全不同的价值观所形成的法则,哪怕在我们看来有多不合理——只要它在那个世界里是合理的,那么拿那套法则来评价,还会有所谓的“道德困境”吗?

类似的题材当中,最近比较火的《底特律变人》就是个比较好的例子。它并没有玩“试图用不适用的价值体系来评价以产生悖论”这一套陈旧的把戏,而是在讨论“当新世界来临时,旧的价值观体系会受到怎样的挑战”这样的问题。

我并不反对“超现实”的思考,我反对的是“无法落到实处”的思考。像变人这样的例子,哪怕它超科技,超现实,它的思考仍然是“落到实处”的。我们可能难以思考新世界是什么样的,但我们却可以思考,当新世界到来时,作为一个普通人,我的价值观受到冲击时,我应该欣然接受,还是拒不承认?

看,这样的思考是不是比前面那些要实在得多,也有意义得多?我们不需要刻意扭曲现实所营造的悖论,也不需要刻意减少现实条件所形成的悖论。我们需要“实实在在”的,有前因,有后果,有与之相匹配的价值观体系——只有这样,才有思考下去的前提条件。

这才叫思考。


不刻意营造冲突,而是让冲突自然而来。这样,我们的思绪才能真正的自然而起,从现实中来,再又回到现实中去。你的思考才有了真正的意义所在。


最后:

最后的这位老哥您是反串黑吗?超自然力量,哈哈哈哈哈笑死我了!

编辑于 2018-12-16 21:03


Tag: 伦理学 功利主义 电车难题
評論
阿开#1阿开 2023-09-15(N) 鏈接地址

吕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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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如来个更简单的。

假如杀掉一个人可以挽救一个人的生命,那么他应该被杀嘛?

假如这件事发生在医院,那么答案很可能是不该,我们一般称之为非法器官移植。

假如这件事发生在绑架现场,那么答案很可能是该,至少击毙绑架犯救出人质,大多数人应该是不会反对的。

同时,会在两个同不场合做出同答案的人,应该占了人群中的大多数。否则我们的社会就不是这个样子了。

不难发现,如果脱离了具体情况而讨论这类问题,那么答案很可能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严重一点的还会滑坡到“权力的限制与滥用”“绝对道德与相对道德”这些领域上,而生活实践中,我们一般不会极端到要求自己是“绝对道德的”或者“绝对功利主义的”。

因此,仅就在下而言,这道题的答案应该是:看具体情境。若无具体情境,则此题任何答案皆不错。

编辑于 2018-10-13 23:22

阿开#2阿开 2023-09-15(N) 鏈接地址

FanFanFan

226 人赞同了该回答

只要这个社会共同体内的压倒性多数的个体,都认同一个道德或法律的成立规则,即在不违反具体一些律令的情形下,只要压倒性多数的个体认同一个表述或规则,则该表述或规则即该社会共同体的道德或法律,同时,该社会共同体内的压倒性多数个体,都认同 “为了公共福祉而剥夺一个无关人的生命” 不属于一个 “律令”,进而,该社会共同体的压倒性多数的个体,都认同 “杀一人来救万人” 的操作,那么在真的遇到了这种情形时,这个具体的人,在该社会共同体内,就是该被杀的。

若该社会共同体中,存在一些个体,对以上的规则,不论基于什么原因,就是不认同,那么这些个体,可以选择舆论或革命。舆论即试图改变其他个体的倾向和意志,即扩大共同意志。革命即诉诸暴力。若失败,则规则继续;若成功,则改变为新规则。

但不论如何,“规则” 或 “道德” 或 “法律”,都是为群体意志服务的,而不是为什么确定的是非真理服务的 — 在道德伦理法律等等范畴内,若存在真理,真理即群体意志和/或利益的

若你依然无法理解这句话的话,可以试图做这样一件事:尽量精确和直白地给出你心中对 “应该” 的判定标准,或者,尽量精确和直白地给出你心中对 “对错” 的定义。

在这一定义的过程中,相信你很容易发现,最终你会且只能进行一个价值观或意志表述,而绝不可能是一个事实或真理描述。

千万个你这样的价值观或意志,汇聚成了你所在的社会共同体的道德和法律。

所以电车问题的正确答案,有且只有一个,即,没有正确答案,只有 “你的答案”。若想要一个 “正确” 答案,那就先划定一个社会共同体,然后去按照第一段所述,去制定道德和法律。

而具体到 “杀一人来救万人” 这事儿上,若设定真的是如此地真空球形,相关性接近一,且不存在任何正负外部性,且,就是 “杀一救万”,而不是 “杀一救十”,也不是 “剥削一个造福万个”,也不是其他任何一个逻辑上让步了或偷换概念的变种......那么,一个无法制定出 “杀一救万” 的道德或规则或哪怕是现实执行的社会共同体,其群体理智是拉胯的,其生存可能是存疑的,其文明高度是有限的。

编辑于 2021-05-10 09:23

阿开#3阿开 2023-09-15(N) 鏈接地址

要学的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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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如果像题主所言,不考虑任何情感和价值因素。那实际上就既不存在杀人所代表的恶,也不存在挽救的所代表善了。于是自然也不存在任何所谓的道德因素了,于是这个题目也就毫无意义了。可不考虑感情因素的那还能叫人吗?

这是整个问题成立的前提。

其次,有的答主朋友认为:“每个生命都无价,数量没有意义“。

可量变产生质变的道理忘了吗?

如果杀掉一他个人,能挽救除了他以外全人类60几亿的人,否则人类就只剩下一个他,这时数量有意义了吗?

所以,所谓的道德伦理价值判断,不单单是独立而抽象的存在的,更是依附于人类的生存和社会形态才诞生和存在的。

一个伦理价值判断的关键点就在于他会对现实产生怎样的冲击和影响。

——————

还有的答主很妙的举例,说比如杀一个华盛顿但拯救却是一万个希特勒。所以我觉得,那我们也不妨来做个抽象的道德假设:

假设你身处在南京大屠杀前夕,杀一个日本兵能救一万个同胞逃出生天。

而恰恰,这个日本兵是个非常好的好人,不仅救过你的性命,还是一个好儿子好丈夫好父亲,他只是在执行看守命令而已。

但这一万人里,有你的父母你的老师,有卖过你油条的摊贩,有跟你穿过同一条裤子的同学......你知道如果屠杀开始这些人都会死,这时你愿意去承受不人性不道德的情感,而去杀了这个日本兵吗?

我猜答案应该很明显,因为决定你行动与否的首要动因,已经改为判定“敌我”,而非“善恶”了。

——————

这道题其实很有意义,因为现实中确实有很多这样的伦理遗留问题。

杀人显然是违背通常意义上的道德和人性的,而且死的人越多,这种对道德和人性的冲击就越剧烈。

所以近些年来,我们一直能看到网上那些,将果党英烈或者开国元勋的前辈们,污蔑为“战争刽子手“的言论。

甚至不光是我们国家,任何一个国家的军人在战争结束后,都会不同程度的背负“刽子手羞辱”。

因为在战争时期,判定“敌我”必然要比分辨一般意义上的好坏更加重要。但当战争结束后,人们强大的道德惯性和社会所赋予你的道德使命感,就会得到报复般的反弹。

甚至,我们不说杀抗战时期的日本兵,就说建国后历次运动的时期。如果你杀一个自己人能救一万人,甚至或许都救不了,甚至是白白冤杀了这个一路走来的战友,那么你该做吗?

历史给出的回答是,该!

因为中华民族,从鸦片战争到巴黎和会,再到南京大屠杀。这些血淋淋的教训让中国人意识到,为了获得民族的独立自由,唯一的方法就是把一切政治上的敌人都消灭掉,不管他们在日常生活中是一个好人还是坏人,是一个同志还是一个敌特。

这,就是极端历史语境下的极端产物,我们今天深处和平年代,已经脱离了这个语境,自然会觉得这一切都是违背普遍人性的刽子手行为,并加以鄙夷唾弃和批评。

——————

所以写到这,我给出的答案应该已经很清楚了。

这道题在本质上,是“权”与“经”的冲突,是“例外状态”和“常态”下的价值观冲突。杀一个人拯救一万个人,这种情况在人类历史的任何一个地区和时代,想必都不是一种常态下的状态。

《公羊传》里说:“权者何?权者反于经,然后有善者也。”

在例外状态下,我们可以反经行权,接受杀一救万的行为,但之后仍要对这样的行为进行批判。毕竟人们总是会忘记当时的例外状态,而以常态的标准,去品评你的所作所为。

于是也就会导致大众并不会去理解你,甚至会为了守护传统价值观去仇视你。因为维护这种广泛的道德和人性,恰恰是常态社会所必须进行的,否则社会规范就会崩塌了。

所以类似的这种伦理道德问题该如何解决,是否能理解例外状态就是很关键的要素了。

如果不理解例外状态,那么昆山杀了龙哥的电动车大哥,显然也要接受杀人的道德审判。

阿开#4阿开 2023-09-15(N) 鏈接地址

thezx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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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答案说这种问题条件不清晰没法回答,那要是条件足够清晰,这个问题该怎么回答?比如题主问:杀掉一个和你毫无关系的陌生人,拯救10000个和你毫无关系的陌生人,而这10000人的身份地位贫富职业完全是以随机形式从地球上抽出来,从美国富豪到非洲土人都有,而且不用你动手,你点头就行,那么应该不应该杀?

在我看来,就算条件都给到上面这样具体,问题依然不成立,因为题主问“应该被杀吗”,潜台词是这个问题在明确条件下,有合乎逻辑的唯一正确解,这前提就大错特错了,原因有两点:

1、题主搞错了道德思想实验的目的。

2、题主没理解道德的多元性。

下面一个个说。

这个问题本质上和电车难题一样属于道德思想实验,但道德思想实验的目的并不是找出一个正确答案,它的意义恰恰是设置一个两难困境,探索人们不同选择背后的道德依据,来研究道德是如何运行的。所以答案是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为什么得出这样的答案。从这个角度来说,压根没有什么“应该不应该”。

就拿电车难题来说,原始例子是铁道上躺着4个人,你决定要不要切换轨道,让电车换轨撞死另一个铁道上的1个人。电车实验有许多变种形态,根据条件的不同,同一个人会做出不同的回答。比如心理学家发现,当条件变成你要不要亲手推一个胖子下天桥,让他挡在电车前,拯救后面的4个人时,许多前面选择切轨道的人,都选择了不推,但这两种情况本质都是一样的1命换4命,但条件不同答案就不同。

这样的选择有对错吗?我觉得没所谓对错,只能说我们的道德远比自己以为的更加易变。

再来说道德的多元性,“应该不应该”这种问法,是典型的理性主义者(比如边沁和康德)思考逻辑,他们会相信理性是道德的基石,通过严密的逻辑论证我们就能建立绝对正确的道德体系,去指导人们的生活。

你要拿这问题去问功利主义创始人边沁,他肯定斩钉截铁地告诉你:应该,因为10000个人的幸福程度就是比1个人要重。你要是去问康德这样的道义论者,他则会说不应该,只要这件事不正义,那好处再大也不该干。他们都有一套自成逻辑的道德体系。

但“道德建立在理性上且是普世的”这个观点,现在也已经被现代心理学家推翻了。我们所遵循的道德本质,是在当下社会的文化习俗熏陶下所产生的情感反应。也因此,没那么多黑白分明的“应该不应该”,都必须放到特定的文化背景下才有答案。

上世纪西方心理学界关于道德的常见观点是,最根本的道德原则是“善待个体,不去伤害他人”,以此为基础建立起了种种道德约束和法律法规。但随着心理学家在世界其他地区的研究,越来越发现这个理论只能解释西方社会的道德体系,不适用于很多其他地区。

比如人类学家施韦德在1987年的研究中发现,美国人和印度人对道德的理解就非常不同。对印度人来说,一个女人便后没有换衣服就开始做饭,或者25岁的儿子对父亲直呼其名,都是非常错误的事情,这些事情在美国人,或者就在我们中国人看来,都是没什么大不了的。更有趣的是,接受调查的印度人都认为这些事不是印度的社会习俗,而是放任何国家都是不可接受的错误行为,和文化背景一点关系没有。

施韦德在研究了不同地区的道德习俗后,总结出了三种自成体系道德伦理,分别是自主伦理,集体伦理和神性伦理。每种伦理的核心在于回答“一个人实际上是什么”,由此建立了不同的社会文化。

自主伦理是现代西方社会常见的伦理观,认为人是拥有独立意愿、需求和偏好的个体,每个人在不伤害别人的前提下,可以尽情追求自己的目标,并受到保护和尊重。这种文化往往非常重视个体的价值,反对人命可以单纯计数比较的观点,认为无论什么理由,都不应该剥夺无辜者的性命。

集体伦理认为人是某一个更大集体中的一员,比如家庭,军队,公司,国家等等。每个人有义务扮演好自己在集体中的角色,来维持集体的安定团结。这种社会提倡责任感,等级制和爱国主义等等。如果是在这种文化下长大的人,可能会倾向于选择杀1人救10000人。

神性伦理认为人是供不朽灵魂暂栖的躯壳,人们不仅是有意识能力的动物,还是神的孩子,所以需要有对应的行事方式。这种社会(比如印度、泰国等宗教占有很高地位的社会)很重视神圣与罪恶,纯洁与污染这样的观点,所以在这样的社会中,要不要杀1人救10000人,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宗教教义是如何看待这点的,对这问题的讨论,很可能会演变成两拨人各自引用教义里的不同说法,来进行辩论。

这话题要再展开就太多了,我先在这里打住,要是对这话题感兴趣,推荐去看道德心理学家乔纳森·海特的《正义之心》,他在施韦德的研究基础上,进一步探讨了道德的起源和多元化的问题,算是我今年看过最喜欢的一本心理学图书,强烈推荐!

最后总结我对题主问题的回答:在给定具体边界条件的情况下,这个问题依然没有“应该不应该杀”的唯一解,不论杀还是不杀都是可以接受的答案。这个问题的最大意义,是让我们思考自己做出这样的回答依据是什么,别人有不同的回答依据又是什么。

阿开#5阿开 2023-09-15(N) 鏈接地址

天生吾侪-清风搔痒,明月慰劳

452 人赞同了该回答

这个问题下,基本都是在欧洲学术的基础上讨论问题,没有见到以中国本土学术为基础进行讨论的。在这里我抛砖引玉,以诸子百家的学说为基础,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杀一人而救万人,可以吗?

一,墨家

墨家是对这个问题有直接讨论。在《大取》一篇中,一些段落讨论了在利害冲突之中应该如何抉择的问题。不过由于两千年来不受重视,少人校雠,《墨子》中有些段落实在不好理解。

利之中取大,非不得已也。害之中取小,不得已也。所未有而取焉,是利之中取大也。于所既有而弃焉,是害之中取小也。

中国古人的基本观点是,如《尸子》所言,“圣人权福则取重,权祸则取轻”。在好处中取好处大的,在坏处中取坏处小的。《墨子》在这个基础上进一步讨论了什么叫“利(福)”和“害”。利是“所未有而取焉”,本来没有又新获得的,是利;害是“既有而弃焉”,已经有但不得不放弃的,是害。在此基础上,墨家的观点是,利中取大,非不得已;害中取小,是不得已。

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杀一人而救万人,墨家不会反对。但如果不是不得已的情况,即使利益巨大,杀一人也不行。在墨子的《兼爱》篇,说每个人应该爱每个人,在《非攻》篇中,说“杀一人为不义”,即使是侵略战争可使祖国得利而杀人也是不义。这些都可以证明墨家并不赞成“为利而杀人”。

那么在不得已而为之时,杀人就具有道德上的正义性吗?

于事为之中而权轻重之谓求。求为之,非也。害之中取小,求为义,非为义也。

也没有,就是不得已罢了。

其实对“杀一人救万人”墨家是有直接讨论的。墨家的说法是“杀一人而存天下”。但文字错讹,实在难以理解,放出来大家自己看。

遇盗人,而断指以免身,利也;其遇盗人,害也。断指与断腕,利于天下相若,无择也。死生利若,一无择也。杀一人以存天下,非杀一人以利天下也;杀己以存天下,是杀己以利天下。

其中“杀一人以存天下,非杀人以利天下”,到底该怎么理解。我这里提供两个思路。

杀人以存天下不会导致杀人以利天下。

杀人以存天下和杀人以利天下,是两种不同的情况。

孟子曾经评论墨家说,“墨子兼爱,摩顶放踵利天下,为之”,杀别人利天下,行不行不一定,但杀自己而利天下肯定不会迟疑。

二,兵家

兵家的观点相当功利,只以结果论英雄。

凡诛者所以明武也,杀一人而三军震者,杀之。杀一人而万人喜者,杀之。杀之贵大,赏之贵小,当杀而虽贵重必杀之,是刑上究也。赏及牛童马圉者,是赏下流也。夫能刑上究赏下流,此将之武也,故人主重将。

——《尉缭子》

兵凶战危,但凡有利于胜利的,那么即使杀人也无妨。只要所得大于所失,即可。这种思想指导下,曹阿瞒说,“宁可我负天下人,休叫天下人负我”,所以他也会在缺粮的时候,借粮官人头一用以平息众怒,所谓“杀一人而万人喜者,杀之”。

三,儒家

儒家流派太多,我只说一下孟子。首先孟子明确反对为利益而杀人。

得百里之地而君之,皆能以朝诸侯,有天下;行一不义,杀一不辜,而得天下,皆不为也。

然而这只是墨家所谓“利之中取大,非不得已也”的情况,如果是“害之中取小,不得已也”的情况,又该怎么办呢?孟子没有就方面的问题展开论述。

但孟子却回答过另一个两难问题:爸爸杀了人,该怎么办?

桃应问曰:“舜为天子,皋陶为士,瞽叟杀人,则如之何?”

孟子曰:“执之而已矣。”

“然则舜不禁与?”

曰:“夫舜恶得而禁之?夫有所受之也。”

“然则舜如之何?”

曰:“舜视弃天下犹弃敝蹝也。窃负而逃,遵海滨而处,终身欣然,乐而忘天下。”

舜身为国家领导人,舜父杀了人,舜该怎么办?既不能枉法判爸爸无罪,又不能违背父子天性抓爸爸抵罪,于是只能和爸爸一起跑了。在国法人情之间求一个平衡。朱熹在这里注释说,“言舜之心。知有父而已,不知有天下也。孟子尝言舜视天下犹草芥,而惟顺于父母可以解忧,与此意互相发。此章言为士者,但知有法,而不知天子父之为尊;为子者,但知有父,而不知天下之为大。盖其所以为心者,莫非天理之极,人伦之至。学者察此而有得焉,则不待较计论量,而天下无难处之事矣。”说了一堆也没说出来该怎么处理,只是强调,大家自己琢磨自己想吧。和稀泥的本事一流。

这或许就是儒家的中庸思想。很多事情难以分出对错,每个人眼中的正义都是不同的,没有一种统一而万全的方案处理所有命题。

如果套用孟子上面的思路,面对“杀一人而救万人”的道德困境,孟子会怎么回答呢?

或曰:杀一人而救万人,可乎?

孟子曰:可也。

然则杀无辜与?

曰:生之者多矣。我不能不杀一人,故与之俱死。

瞎猜一下,孟子或许会说,既然不得不杀一人,那我也和他一起死好了。不过儒家嘴炮比较多,要是豫让田横这样的人说“与之俱死”那肯定是真的。儒家就不一定了。。。“与之俱死”也不失为一种解决方案。

四,法家

法家推崇重刑主义,注重法治,主张以法律治国。如果要他们回答“杀一救万”这个问题,我估计他们会说:设重赏以劝死,重刑以惩生。

重刑少賞,上愛民,民死上;重賞輕刑,上不愛民,民不死上。

是故興國罰行則民親,賞行則民利。

——商君书

在法家的观念中,人怕死是因为赏不够重,只要重赏则民争死。如果有了民争死的社会氛围和制度保障,还会在“杀一救万”的问题上有所迟疑吗?

五,杨朱

这位的观点不用多说,“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自己拔一毛都不愿意,推己及人,别人也不会愿意。这是极端的个人主义,隐隐和亚当斯密之论说相应和。

伯成子高不以一毫利物,舍國而隱耕。大禹不以一身自利,一體偏枯。古之人損一毫利天下不與也,悉天下奉一身不取也。人人不損一毫,人人不利天下,天下治矣。

——列子

在这种理论,很难相信杨朱会同意“杀一人而救万人”,因为损一毫而利人尚且不为,何况杀人呢。杨朱的观点之一是“贵己全生”,这个观点可以和“人是目的不是手段”的观点相对照,共同点都是强调人的价值,不同点嘛……我就不知道了。

上面是就五个比较出名的学派,参考他们的逻辑给出的回答。至于更多其他学派会如何回答这个问题,就不是我能知道的了。

编辑于 2020-06-12 12:28

阿开#6阿开 2023-09-15(N) 鏈接地址

改就改吧-同学们,这其实是一道逻辑题。

634 人赞同了该回答

这是一个其实并不难回答的问题。

两千多年前,杨朱说:“古之人损一毫利天下,不与也”

“一毛不拔”这个成语由此而来。

他的理由是“人人不损一毫,人人不利天下,天下治矣。”即“贵己、重生”亦可天下大治。

四十多年前,厄休拉.勒奎恩 (Ursula K·Le Guin)的短篇小说《离开欧迈拉斯的人(The Ones Who Walk Away from Omelas)》出版。

从囚禁在地下室的的那个孩子身上,整个欧迈拉斯城获得幸福和欢乐。知道这个秘密的人们或者默默的继续生活,或者默默的离开,去一个可能不存在的地方。

社会化人类的功利计算,从未停止,也从未有过最终结果。古今,中外,概莫如是。

题主的问题中,关键词不是“杀掉”、不是“一个人”、也不是“拯救N个人”,而是“应该”。

但围绕“应该”这个词的提问其实是这样的:

“谁来决定一个人(无论基于何种理由)应该被杀?”

杨朱的“一毛不拔”中,毛,并没有思想,活该被拔与不拔。

而欧迈拉斯城地下室中的孩子呢?连作者都没在意过ta有何想法。

那题主的问题不是应该这样问吗?

“假如杀掉你可以挽救一万个人的生命,那么,你,应该被杀嘛(吗)?”

这个问题,包括前面知友们贴出的各个思想实验之所以难解。

是因为没有人可以同时以“上帝”和“我”这两个视角去演绎出答案。

我们如果以上帝视角把人、把生命看成一串数字,那不管数字大小,都必然最终付诸于计算。

我们如果再把这种计算以社会道德、大众福祉的名义,打造出奉献、牺牲等等桂冠。

当你戴上它们的时候,还有挣扎的余地吗?

你甚至连谁给你戴上的,为什么而戴上,最后是谁因你的荣誉献身而获利都不知道。

所以,我再问一遍:

“假如杀掉你可以拯救一万个人的生命,那么,你应该被杀吗?”

你有答案了吗?

编辑于 2018-10-02


——————————— 十七天后更一下的昏隔线 ——————————————

突然忙起来,评论里各位的高见没能及时回复,sorry。

看完所有评论之后,这里借回复 @啪啪嘣 一并作答。

先必须啰嗦两句,看完这一段不能认同的就不必浪费时间往下看了。

题主的问题本质上就是菲力帕·芙特(Philippa Foot)“电车难题”变体。菲力帕·芙特提出这个问题的初衷是为了说明道德的多元性,也就是说,世上并没有完美的、普世的、唯一的道德标准,即:道德无真理。

“电车难题”的变体很多,在菲力帕·芙特之前也早有雏形,但都是作为伦理思想实验而存在。

既然是实验就应该从实验的范畴来应对这个问题。那就不得不先提醒一下,这个问题之下的争论绝大多数是源于没弄清楚“实验(experiment)”和“试验(test)”的区别。

词义之辩不再赘述,有兴趣可参考:

“实验”和“试验”这两个词,有什么区别?

111 赞同 · 13 评论回答


简单的说,试验(test)求确定的结果,实验(experiment)求并不确定的可能性。目的全不同。

前者为了确保结果的确定性和可重复性,需要保证试验环境的纯净,需要尽量减少设定常量、变量(参量)之外的影响,还要保证试验过程和操作流程不离预设。

后者则不断代入各种实验材料、修改各个参数,从不同角度和顺序去尝试,看看会发生什么、会出现哪些后果。

明白了吗?作为实验,“电车难题”是让我们不断尝试代入各种设定和逻辑,推演在不同思维路径之下会出现什么样的结果,因而引发更深刻更广泛的思考。是求索,而不是单纯求解。更不是求唯我独尊的唯一解。

而之所以在“实验”前面加上“思想”二字,并不是仅指这个实验只能在思想中进行,而是说这个实验环境——“思想”必然依附(受限)于它的主体,你其实只能在你自己的头脑里去思、去想,所以也只能在自己的思想中去进行这个实验。

也就是说,这个实验是用来自问、自答,而不是用来拷问自己之外的人或者这个世界的。是用来塑造你自己的思想殿堂而不是砸他人院墙的。


以下回复@啪啪嘣和各位知友 :

我认真看了,但是没有明白全,而且我不明白为什么选择这种生活方式的同时又要去批判它。大家总说如果你是那一个人你会怎么选择,如果你是那一万个人中的一个你会怎么选择,如果你都不是,那上帝视角会如何选择,而我自己觉得‘你’应该是那一万零一个人中的一个人,你可能成为这一万零一个人中的任何一个。物竞天择,选择最优生存方式对大家都有好,你觉得这是恶,而我觉得这是对所有的人的善。说个题外话,小时候看电视节目动物世界,总会想为什么不救救那些被捕食小动物,它们那么可怜。后来明白了,你救被捕食者就是在害捕食者,没有意义,捕食者的存在甚至能让被捕食者的群体产生更强烈的优胜劣汰。并不是觉得小动物不可怜了没有恻隐之心了,而是发现袖手旁观才是最好的选择

1、关于“选择”和“批判”

在前一节“实验”和“试验”之辩的论述中,我其实已经说了,这是一个思想实验,当然而且必须有各种材料、操作、流程的甚至是基础变量的不同组合,因而产生不同的推演和结论,这是这个实验的目的也是它的意义所在——引发思考和讨论。

只要我们还认同自由意志是存在的,而且值得我们去尊重甚至捍卫,那就必须要接受这个世界充斥着各种不同价值观和道德标准的事实现状,而基于这些纷繁复杂的、不同的甚至完全相悖的观念,人类还必须完成规模越来越大的共同协作,这其间的矛盾冲突之激烈可想而知。为了解决这些冲突,我们进行过各式各样的尝试,各种主义、体制,诉诸道德、法律,几千年来都试过。但人类在人性的自我认知方面,局限性是无法否认的,随着生产力和技术的发展,协作规模变大冲突加剧的同时,错误的尝试带来的后果也具有了毁灭性。这也是为什么我在好几个回答里都说过:到目前为止,人类试图建立一个理想社会的尝试结果都是一场灾难。

也正是基于此,不管是个人的言行准则还是群体的制度政策,从制定到实施必须要有一个经过论证的思路为指导。这个思路并不能保证我们从此不再犯错,但至少可以尽量减少作恶,尤其是那些动机十足善良的平庸之恶。而“电车问题”这个思想实验的目的之一,就是引导我们踏上这条思想之路。

另外,选择未必是主观自愿的结果,被迫也可以是选择的前提之一。而批判也可以因对现状的不满或者对“更好”的憧憬而引发。两者不矛盾。

2、“应该”?“觉得”!

你的评论中一共用了1个“应该”、4个“觉得”、6个“选择”,还有4个“我”。由此可见,我们很难也不可避免的会从主观角度去看这个世界和我们自己,所以才会有那么多不同角度、立场和价值观。至于“我”“觉得”谁“应该”“选择”成为谁,推荐约翰·罗尔斯(John Rawls)“无知之幕(Veil of ignorance)”,也是一个不错的思想实验。同样的,这个实验也不会有标准答案,你的实验结果就是你的答案。

3、“物竞天择”

这个话题反而简单了。

拉马克也好、达尔文也好,不用去展开对他们的理论的争辩。单就这些理论本身,我个人认为,在学术层面都是严肃的,是描述了客观事实的(但不完善)。

也就是说我并不反对理论角度的物竞天择-->弱肉强食-->丛林法则-->社会达尔文主义这个逻辑链条。但我坚决反对把这套理论诉诸现实,尤其是通过国家机器的政策法规来实现。

原因很简单:当“物竞天择”被当做工具甚至是武器的时候,就变成了“人竞人择”,变成了你所说的,以“自然法则”的名义对包括优胜劣汰在内的自然法则的干预和破坏。

而无论“插手干预”还是“袖手旁观”,其实你都已经选择了上帝视角。至于这个选择是不是“最好”的?我们还是回到实验中去求索吧。

路,还很长。

阿开#7阿开 2023-09-15(N) 鏈接地址

melonsyk

43 人赞同了该回答

有的答主说的很对,这类疑难最大的问题在于它给的条件不够,却需要你做一个确定的判断。

不过有几种解答我认为显然属于诡辩。

一是职责说,说在具体场景中你的行动要考虑到你自身的身份职责和能力,我觉得这已经偏离了问题的本质。问题就是在拷问你在极端情况下如何选择,也就是说选择权切切实实交到你手里了,你被赋予了能力,也被赋予了职责。

二是责任说,就是即便可以挽救一万个人,你也没有权力去杀害一个人,如果一个人被杀死了,你就背负了杀人的责任。这种解答很虚伪。当你被赋予了这样一个场景和相应的能力的时候,不管是一个人还是一万个人都是捏在你手里的:杀害一个人也是你的责任,葬送一万个人也是你的责任,如果你逃避前者,那等价于拥抱后者。用具体的行动来判定一个人是否有责任或许是法律中的默认处理,但是立法的出发点和思想实验的出发点是不同的:立法的出发点是不假设执法者全知全能,但是思想实验中你的知和能是直接赋予的,你在选择不杀一个人的同时,你自己知道,别人也知道你知道,你也知道别人知道你知道等等,这会葬送一万个人的生命,这个时候你是不能像法律执行时那样做不知者无罪的推定的。因此不管问题以什么形式给出,扳扳手也好,按按钮也好,这纯粹是一个对称的二选一,没有一个舒适的默认选项给你逃避用的。

而我认为这个问题可以扩充的方式,有些人也提到了,就是给这一个人或一万个人赋予属性,要拷问你对待不同属性的人的生命的价值判断。也就是说,扩充以前这是个单纯的人数选择题,里面的人没有任何属性,有的只是数量,这时我觉得不管是杀人少的还是随机杀都有道理;而扩充以后,你要考虑的是比如说你的亲人和 X 个陌生人之间的选择,一个社会精英和 X 个社会底层之间的选择等等,这些才会触及对人的价值的更深层的思考,而不是简单的逃避问题。

发布于 2018-10-15 13:33

阿开#8阿开 2023-09-15(N) 鏈接地址

乐观的悲观者-南京师范大学 伦理学博士

93 人赞同了该回答

这个著名的伦理学实验,著名的点不在于它难以回答。

而在于它的启迪性,碰到这样的难题,功利主义伦理学和义务论伦理学的局限性就都凸显出来了,由此也就给了它们进一步精致自己理论的学术空间。这才是这个思维实验的价值。

实际上这些思维实验对于并非进行伦理学学术研究的人来说,真的没有意义,也不能检验道德水平什么的。

因为这些思维实验都是把人高度抽象了,题主自己也说了,“ 不考虑上述所提人生前的贡献、地位”。也就是说否认了人的历史性。

然而现实生活中可能存在这样的人么?什么都没有的,抽象的人,只能是物。对于物,也就够不成道德难题了。

之所以会觉得难以选择的根源也就在这里,用看待人的方式去看待物,肯定很难得出合理结论的。

试着换一下,把题目中的代号换成自己现实的能够想得到的人,再看看自己会给出什么答案。是不是会发现立马就有答案了?而且随着嵌套进去的人的不同,答案也不同?

发布于 2018-10-02 23:16

阿开#9阿开 2023-09-15(N) 鏈接地址

燕濁流-只怕钓鳌人设饵,捉将沸釜送残生

2,729 人赞同了该回答

按照康德主义的说法,不杀一个人,放任一万人去死是道德的。因为人应当遵从道德规矩,杀人是不道德的,如果人人都遵守不杀人,那么就不会有人被杀,如果你遵守不杀人而那一万人被杀,则过错不在你而在那个杀死一万人的、不遵守道德的人。

如果你不遵守道德,也杀死一个人,那么你与他在某种意义上是一回事,如果“不杀人”这个道德规矩不能被遵守,而每天因这样那样的原因被冲击,那么这个规矩最终就不可能施行,将会有更多人被杀。

如果你今日因拯救一万人而杀一人,今后可能将面临更多的此类难题,杀人的前提也逐渐模糊,最后你必然会变成不道德的人。

简化来看,如果杀死一人救两人你会不会杀呢?大多数人会选择不杀,那么这个准则和观念放大到救一万人时,也应该有效。

综上所述,不杀一个人是符合道德的,道德本身是唯心的,模糊的,因此人们要恪守原则和底线,不能因任何事情做超出底线的行为,这个有轨电车问题用这个选择题将道德问题模糊了,如果你杀人,你是不道德的,你让一个人无辜死去,毫无公理正义可言,你放任一万人去死,看起来也是不道德的,但是那一万人不死于你,更大的责任是归于杀死他们的凶手。而这时的漠视,并不是不道德的,而是你恪守自己的道德,是不应该有任何自责的。

战国时杨朱称,损一毫利天下不与也,也就是拔掉身体一根汗毛而于天下有利,我也不会去做,因为这对我身体有轻微的损伤,这句话看起来是不是很坏、很不道德?但是他后面跟着一句悉天下之奉吾不取,也就是他有他的道德原则,他不奉献自己、也不取得别人的奉献。

这种道德原则最终可以使“人人不损一毫,人人不利天下,天下治矣”。

这种原则和准绳是人类道德的根基,这个世界太多界限模糊的事情,乱花渐欲迷人眼,我们恪守道德,恪守基准和底线去做一切行为,如果今天说一句善意的谎言,明天做一个善意的偷窃,后天行一个善意的杀人,那么你就是违背了自己的道德。

道德应该是不可更改的规矩,不应是经常作为权宜之计的借口。

杀掉一个人拯救一万人是实际的,但如果这个问题在以后一而再再而三的重演,而你日复一日的杀死数百数千人,账面上你可能拯救了几千万人,可未发生过的事情和你已经杀死的生命是不对等的,你是不道德的。

编辑于 2018-10-03 00:05

阿开#10阿开 2023-09-15(N) 鏈接地址

范师傅

87 人赞同了该回答

如果死的一个人是我,我可能会愿意。

如果死的一个人是别人,我没有权力。

+++

墨子连山?-作家,代表作《老子教我来创业》

65 人赞同了该回答

我们不妨做几个思想实验。

假如杀一头猪可以挽救一万头猪,那么应不应该杀?

显然是应该的,对不对?

假如杀一个人工智能程序可以挽救一万个人工智能程序,那么应不应该杀?

显然也是应该,对不对?

当然,我们对问题进行了高度抽象,假设每头猪和每一个人工智能是完全一致的。

既然以上两个问题的回答毫无争议,为什么换成了人就会让人陷入两难呢?

只能是因为人有区别于猪以及人工智能的地方,对不对?

区别在哪里呢?

要论身体、生存欲、繁殖欲,这些动物属性人与猪有什么区别吗?并没有区别,毕竟人也是动物,对不对?

要论逻辑,人与人工智能有什么区别吗?本质上是一样的,只不过人工智能更快、更强、更不容易出错,对不对?

那么剩下的还有什么呢?

只有价值观了,人有自己的价值观,可以进行价值判断,猪只知道生存、繁殖,人工智能只能计算结果发生的概率,但是他们都无法得出什么是“应该”,不是吗?只有人才能够判断“应该”。

而价值观是什么呢?

价值观是无数价值判断的总和,而每一个价值判断又是混沌系统的产物,我们尚没有能力针对混沌系统建立解析模型,这正是人与人的差异所在,也是人之自由的源头。

既然我们在谈论人的时候,谈论的实际上是人的价值观,而每一个价值观又是自由的,因此每一个价值观都可以表示为“无穷大”。

无穷大=10000*无穷大。

所以,这个人应不应该被杀?

答案是确定的,不应该,这里要注意,这个“应该”就是上文指出的“价值判断”,而非”功利判断“。

这就完了吗?

远远没有,我们最终毕竟还是要从理论回到实际,去回答实践中的”如何做“。

那我们不妨把问题修改一下,把所有选择覆盖到。

假设一座水库有两道水闸,他们分别连接着两个山谷,一个山谷里有1个人,另一个山谷里有1万人。现在上游发洪水,水库的水位暴涨,我们必须开闸泄洪。但是打开任何一道水闸都意味着那个山谷里的人要被淹死。当然,咱们也可以选择袖手旁观,那就意味着其中一个山谷的人会被随机淹死。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要如何选择?

选择任何一个水闸都是谋杀,不选择则是见死不救。

有人说按法律来?

如果按法律来,这个问题根本就没有必要讨论了,因为法律已经摆在那里了,我们就应该见死不救,但那之后,我们能承受住良心的谴责吗?

所以我们讨论的并不是一个按照法律应该如何做的问题,而是法律应该如何制定的问题。

不论是杀1个人,还是杀1万个人,还是见死不救,从价值观出发,都是不应该,对不对?而且不应该的程度是等同的,都是无穷大。

所以,如果割裂的看这个问题,那么在价值观层面的答案是无解。

既然在价值观层面无解,那么我们只好退而求其次,从功利角度看待他。假设每个人的功利价值是有限且相等的,那么很显然,功利的选择就是杀掉1个人而救1万个人,对不对?

但是这样是不是就违背了自己的价值判断呢?

我们不妨再进一步作出假设,可以拉动水闸的不只有我们一个,还有另外一个人也可以做这个决定,那么我们会如何选择?

是指望对方选择吗?很可能对方也在等我们,最终的结果变成了两个人见死不救,这与自己一个人见死不救有什么区别吗?还有可能对方做出了选择,但不论他如何选,都是我们逃避了责任,还是等同于见死不救不是吗?

如此,在实践中的结论是:

不能逃避责任,要做出抉择。

而价值观层面无法做出抉择,所以只能诉诸于功利。

功利抉择就是杀1个人,救1万人。

对应的价值判断是“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

编辑于 2021-05-27 0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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